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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長週報 #51 我的時尚攝影毛遂自薦成功案例一則

已更新:2月12日

分享成功案例之前,想講個失敗的好了。


延續上一篇 #我為什麼回到臺灣:延續專業,照顧攝影愛好者,研所畢業回台後,開始了艱辛的爬文找工作。


在發現攝影藝術很難找到正式工作之後,我開始私訊台北、新北各大學攝影社,分享我可以提供的社課內容,下面挖出一張十一年前的對話截圖:


韓筠青

寄了至少十封(臉書私訊+正式 e-mail),不是被已讀就是被拒絕,當下覺得教學也許不是條路,我往別的地方去。

 

後來在臉書上刷到一位網紅在找互惠攝影師,需要拍幾套穿搭給香港的雜誌,我決定毛遂自薦。


當時的我沒有人像作品集,但看了她的穿搭風格且歷經 #攝影社被拒事件我決定做我自己,且相信她會喜歡我的美感,於是寄出當時唯一的完整攝影作品給她看:


through me, to the sorrowful city, 2011
through me, to the sorrowful city, 2011

through me, to the sorrowful city, 2011
through me, to the sorrowful city, 2011

隔幾天收到回訊:



韓筠青

沒錯,拍攝對象就是現在依然還是很紅的 Judy Chou!還記得拍攝當天,Judy 跟我說:

我們團隊收到很多攝影師互惠私訊,但你的照片最有風格,而且看一眼就會被記住,雖然你沒有拍過時尚或穿搭,但我們最喜歡你的美感!

年輕的我學到了一課:原來風格是時尚攝影時尚攝影時尚攝影關鍵啊(這也是我一直寫文強調風格的起因)。


分享這件有趣的緣分,是希望大家尋覓合作對象時,可以試著放下焦慮,只要做的、拍的、寫的是自己喜歡且擅長的事,總會遇到相同喜好的合作對象。


最後來看我當時拍的幾張照片吧:



本篇標籤:#商業攝影、#攝影作品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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